- 若您有新冠肺炎症狀,請留在家裡,直到在未使用退燒藥的情況下已退燒24小時,而且其他新冠肺炎症狀都很輕微,並持續改善時為止。
- 即使沒有症狀,您仍應遵循以下建議,以減少與他人的接觸。
- 在生病後 10 天內(或無症狀者檢測呈陽性10 天過後),請您在室內與其他人群聚時配戴口罩。
- 如果您兩次抗原檢測均為陰性,並且兩次檢測之間至少間隔一天,就可以在第 10 天之前取下口罩。
- 10 天內避免與新冠重症高風險族群接觸。其中包括長者、居住在集體照護設施者,以及免疫系統較弱或身體狀況不佳,導致嚴重疾病風險較高者。
若您出現輕微或中度症狀,醫療保健提供者可以判斷您是否符合接受新冠肺炎治療的條件。若您是重症高風險人士,請盡快與您的醫師討論是否接受新冠肺炎治療。無論您的保險情況或移民身分如何,目前都有免費的治療方式可供選擇。
尋求新冠肺炎治療切勿拖延 - 檢測呈陽性後儘快給予治療效果最佳。
有下列情況請馬上就醫 - 若您開始感覺病情加重,尤其是呼吸困難、持續胸痛、頭腦開始感到困惑、無法保持清醒,或是嘴唇或臉部發青時。
公共衛生局希望社區民眾了解:目前最佳的科學資訊仍然表明,新冠肺炎患者在患病或檢測呈陽性後的10 天內可能具有傳染性。 此外,在聖塔克拉拉縣,新冠肺炎造成的住院和死亡人數仍然高於流感或 RSV。 鑑於新冠病毒傳播風險仍在持續,感染新冠病毒者可以考慮在染病後10天內採取利大於弊的額外保護措施,例如盡可能增加室內通風和空氣過濾、遠距工作及避免大型室內集會。
- 上述指引與加州公共衛生部的指引一致。 有關上述建議的詳情,請參閱這些指引。
- 在工作場所,雇主須遵守Cal/OSHA 新冠預防‑‑非緊急狀態條例;在某些工作場所須遵守 Cal/OSHA 氣溶膠傳播疾病 (ATD) 標準,並應查閱這些條例以了解其他適用要求。
- 本指引不適用於任何類型醫療機構中的醫療保健提供者或患者/住戶。詳情請參閱醫療保健提供者新冠疫情相關資源。
常見問答
新冠病毒篩檢呈陽性並且有症狀者,在症狀出現前 2 天,至症狀出現後 10 天之間,具有潛在傳染性。
新冠病毒篩檢呈陽性但沒有症狀者,從首次檢測呈陽性之日的前 2 天,到首次檢測呈陽性之日的後 10 天之間,具有潛在傳染性。
公共衛生局希望社區民眾了解:目前最佳的科學資訊仍然表明,新冠肺炎患者在患病或檢測呈陽性後的10 天內可能仍具有傳染性。 此外,在聖塔克拉拉縣,新冠肺炎造成的住院和死亡人數仍然高於流感或 RSV。 有鑑於此,感染新冠病毒者應遵循所有為篩檢呈陽性者提供的指引,並且可以考慮在染病後10天內,採取利大於弊的額外保護措施。例如盡可能增加室內通風和空氣過濾、遠距工作及避免大型室內集會。
若某人同時與一位新冠檢測呈陽性且有症狀者,在24小時內同時處在較小的室內空間(如家裡、診所候診室或機艙內)達到15分鐘或以上,則可視為密切接觸者。
若某人同時與一位新冠檢測呈陽性且有症狀者,在24小時內同時處在較大的室內空間(如大型零售商場、倉庫或室內音樂會)且距離6呎之內達到15分鐘或以上,則可視為密切接觸者。
詳情請參見加州公共衛生部對「密切接觸者」的定義。